尊敬的家长:
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要求,从今年秋季学期起,我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和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全面实施“阳光分班”。“阳光分班”是我市贯彻落实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粤教基〔2026〕1号)的具体行动,坚持科学、公平、规范原则,以“五个公开”“三个均衡”“两个随机”为核心举措,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,保障教育公平。

“阳光分班”的具体要求
“阳光分班”坚持以“公开”回应群众“公平”呼声,强调分班方案公开、分班过程公开、分班结果公开、分班系统公开、教师团队公开。坚持以“科学配置”积极推动“均衡发展”,强调同一学校内各班级师资配置均衡、学生人数均衡、性别比例均衡,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、面试分班,禁止设立或命名重点班、快慢班、实验班、特色班等特殊班级。坚持以技术手段严防人为干预,由市教育局统一建设“阳光分班”平台供各镇各校分班使用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
我校“阳光分班”的具体安排
根据市工作安排,我校拟于8月17日至25日期间,实施双随机“阳光分班”。分班实施期间加强双随机过程监督,并邀请属地纪检监察部门、市督学、媒体代表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等有关人员现场监督,全程录像,并现场公布分班结果,确保分班过程公正公开。
其他有关事项
“阳光分班”的核心原则是科学、公平、规范,核心举措是“五个公开”“三个均衡”“两个随机”,用技术手段有效防止了人为干预,请您理性看待分班结果,鼓励孩子在新学期新学校,及时融入新集体、结交新朋友、建立新友谊。
若您的孩子属于双胞胎(多胞胎)、特殊心理、特殊身体状况等情形,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(见附件)上报相关证明材料,我们将在充分尊重家庭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予以妥善处理。
附件:

若您在分班期间发现学校有违规设立重点班、在分班过程中徇私舞弊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,欢迎致电举报。
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:23126198
樟木头镇招生入学举报电话:87123622
樟木头中学监督举报电话:87186281
东莞市樟木头中学
2026年7月27日
